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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時間:2010/03/19(Fri) 15:27
投稿人 :Yang Wenli
電郵  :yangwenli.hk@gmail.com
網址  :http://yang-wenli.blogspot.com
標題  :少數服從多數只是民主精神一部分

民主的意義,不只在於少數服從多數,更在於必須尊重少數。每個人的自由,權益獲得公平保障,不容別人侵犯.


政府施政之道,就是要在尊重市民意見及作出必要決斷之間取得平衡,既不能事事議而不決,又不能事事罔顧少數市民的意見、利益。


"在未有完善機制保障小業主權益的情况下,政府利用立法會分組點票的操作,使降低強拍門檻至八成得以強渡關山,下月1日實施。"


http://news.sina.com.hk/cgi-bin/nw/show.cgi/6/1/1/1461558/1.html


(再者香港的特首(行政最高領導)和立法機關並不是由普選產生)


如果民主只是等於少數服從多數, 那只是大石砸死蟹, 西瓜靠大邊.


以下引自這個網頁:


http://www.wchk.org/equality/tomcatt.html


"且看最近一件令人汗顏的新聞:大家一齊投票決定旅行地點,少數服從多數下得出了海洋公園,可是家庭經濟環境未許可的同學們未能負擔入場費,結果學校以此為由改變地點,最後貧苦學生不但同樣去不成夢想中的海洋公園,還得被毆打,被指為罪魁禍首。


這件事當然讓我們再一次警覺到這一代的暴力傾向,動輒以拳頭洩憤的恐怖;但更值得我們參詳的,是「少數服從多數」這種所謂民主的投票方式,到底能否真正體現我們所嚮往的「共融社會」,和為不同人士提供平等機會。


試想想,為甚麼那些同學覺得他們有權去毆打「令大家不能去海洋公園」的學生?除了沒有足夠的情緒發洩教育外,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因素,是他們先入為主了一個很錯的訊息:投票出來的這個少數服從多數的結果是絕對,所以若有人因「個人」的問題而妨礙了「群體」的話,他們就有權欺負甚至「懲戒」這些令「群體」「受害」的「個人」。


現在很流行說共融,申請任何資助基金,活動計劃的主要目標之一幾乎都要包括「共融」,甚麼「讓弱勢社群融入社會」等等,但這根本就是胡說八道,真正的共融,就是融和,如果融和了,還可以看得出界限嗎?如果我們鼓勵大家不分界限,為甚麼要讓弱勢社群「融入」社會?這不是說明一開始他們就不被視為社會的一份子?但為甚麼?是不是因為他們是少數就被逼要「融入」大多數的社會之中?為甚麼不是要強勢社群聆聽更多弱勢社群的聲音,並對弱勢有更多的認識及了解?為甚麼少數就不能以少數的方式存在,而必須跟隨多數人的方式,這還算是共融嗎?甚至為甚麼要有少數與多數之分,而不能只稱作一個社會,而要剎有介事地標明為「共融社會」?


這次的學校旅行事件,教我們重新審視「少數服從多數」的歧視本質 — 這樣的投票過程,其實是一種自稱為「民主」的虛偽打壓,把少數及異己的聲音蓋過。真正的民主共融,鼓勵的應該是平等對話、和平商議,讓不同的人可以各自提出自身不同的條件,提供一個空間,讓來自基層家庭的同學可以毫不羞愧、毋須歉疚地表示他們負擔不起昂貴的旅行費用;如果老師可以引導同學思考旅行的真正目的在於建立關係;如果老師自己也能夠清晰了解集體決定旅行地點的真正教學意義,是在於讓所有同學可以發聲及互相了解,明白真正的民主自由是在互相了解各自的難處及限制下協商,是讓所有人都可以平等參與群體的活動,而非逼迫少數人服從多數人的決定,甚至商討互相資助及支援的可能性,最後達成令所有人都有平等參與機會的決議,如果......那麼,我們大概就可以更接近真正不分彼此的所謂「共融」。


民主就是盡可能令各方達到共識,人人安居樂業,開心快樂.達到真和諧,而非強權壓倒一切,令少數被壓的人生怨氣,


又不要把自己的價值觀套在別人身上,你認為發展是硬道理,發展是好, 阻人發達是不該的,俾個價來總之付錢就大晒, 那別人認為毀我家園, 感情,記憶最重要,你覺得對,重要的,好的,不等於別人認為是對的,好的,重要的.


別把自己的尺套在別人身上. 尤其一些上咗岸或有條件的人,這樣說是風涼話.同何不食肉糜差不多的.


為何市區更新就假設現在的舊區必定是有問題的,不可以是保存當中優良的社區網絡和地區經濟模式等,可持續發展嗎? 可疑邏輯之二:到底是舊區重建後建出來的屏風樓和保養得宜的舊樓,更合乎社會大眾利益?


民間團體SOS業主陣線召集人曾建成說:「我們不希望舊區重建,而是舊區更新。政府不要把城市的空間榨盡、榨乾,那不是一個小業主的利益和傷害,而是所有人的利益和傷害,建一層樓,遮住了陽光,令交通、空氣、空間沒有。發展商為何不去新界發展,為何要在市區、山頂?說到底還是官商勾結,如果真的為香港人著想,就應該舊區更新,更新多高樓就建多高樓。為了下一代,留一些空間透氣。」 


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大角咀區大廈業主組織協會董紀燦說:「發展商在狡猾的地產經紀的協助下,更容易用威逼利誘的手段令毫無意識的弱勢市民,拱手相讓年青時辛辛苦苦工作積存的產業,令發展商在法律的庇護下可以合法強搶。一部份不願賣樓的小業主在強制法例下要搬離久住的家園。」



中西區關注組表示,區內有40年樓齡的舊樓,如果保養得宜,樓宇質素仍是很好的。關注組代表說:「從環保角度樓本無需拆卸重建,若加以適當修葺翻新,許多市民都樂於在這類樓宇居住。因此以40年樓齡為準則並不合理,降低強制拍賣門檻至80%,亦剝削此類物業業主的資產權,變相強逼小業主賣樓給發展商,恐怕變成利益輸送。」


日本名作家村上春樹:


「若要在高聳的堅牆與以卵擊石的雞蛋之間作選擇,我永遠會選擇站在雞蛋那一邊。」


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是一顆雞蛋。我們都是獨一無二,裝在脆弱容器理的靈魂。對我來說是如此,對諸位來說也是一樣。我們每個人也或多或少,必須面對一堵高牆。這高牆的名字叫做體制。體制本該保護我們,但有時它卻自作主張,開始殘殺我們,甚至讓我們冷血、有效,系統化的殘殺別人。


我們都是人類,超越國籍、種族和宗教,都只是一個面對名為體制的堅實高牆的一枚脆弱雞蛋。不論從任何角度來看,我們都毫無勝機。高牆太高、太堅硬,太冰冷。唯一勝過它的可能性只有來自我們將靈魂結為一體,全心相信每個人的獨特和不可取代性所產生的溫暖。




請各位停下來想一想。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一個獨特的,活生生的靈魂。體制卻沒有。我們不能容許體制踐踏我們。我們不能容許體制自行其是。體制並沒有創造我們:是我們創造了體制。


關於釘子戶:


http://zh.wikipedia.org/zh-hk/%E9%92%89%E5%AD%90%E6%88%B7


在以上收舊樓的過程中,發展商一定會遇上一些要求多的舊樓業主,從收購者角度來說這類業主就是「釘王」。 其實,所謂釘王可能是獨居的老人家,他們沒有其他財產,只有該物業單位,以老人金過生活。在發展商利潤最大化之下,當然期望以最少的收購價向舊業主收購物業。假如業主認為收購價不合理,便會拒絕遷出,成為「舊樓釘王」。 當然,在另類個案的釘子戶,舊樓釘王是職業的炒樓人士,在香港各區買下部分舊樓業權,等待舊區重建的黃金機會。


發展商謀最大利益就天經地義,那"釘子戶"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就十惡不赦嗎?


以上.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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